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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监测站:
《天宁区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31日
天宁区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太湖的决策部署,落实控源截污措施,确保太湖安全度夏,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苏环办〔2016〕33号)文件要求和《常州市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具体要求,决定从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在全区开展太湖安全度夏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一、工作目标
落实控源截污措施,确保太湖安全度夏,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组织保障
此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化“严执法、善作为、争做忠诚环保卫士”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水环境管理、固废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区环保局成立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陆 恺
副组长:钱伟忠
成 员:顾亚伟、张 可、王奇奋、查宏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
三、检查重点
辖区内所有涉水排放企业,重点检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企业,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具体内容包括:
(一)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主要检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泥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
(二)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企业。主要检查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执行及验收情况,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安全贮存、处置情况。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主要检查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执行及验收情况,废水治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暗查与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大夜间、雨天和节假日期间检查频次,严防不法企业利用夜间、雨天偷排。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驻厂监督,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新环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到位。对园区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上游所有涉水排放企业达不到接管标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污染严重、无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一律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请区政府依法关闭;对偷排直排、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违法行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氮磷重点污染源管控。充分利用环保大检查工作成果,结合此次专项检查,监察大队负责摸清区域内水污染物排放状况,确定氮、磷重点污染源排放清单。水环境管理科负责制定应急管控方案,并于6月15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水污染防治处。太湖蓝藻大规模集中暴发预警时,启动应急管控方案,督促氮磷重点排放企业采取限产限排和停产措施,减少氮磷污染物入湖总量。
(三)加强信息报送。监察大队陈静为此次专项检查联络员,专门负责专项检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检查信息,每月28日前汇总并上报检查情况,10月2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