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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6〕2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又值探亲、旅游高峰,人流、物流和车流剧增,庆典集会相对集中,加之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把安全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继续发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牵动作用,以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为切入点,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监控,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乘客安检管理规定,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确保全区“春运”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建筑施工方面:强化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开展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危险化学品方面:突出不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环保、消防要求的小型化工企业,突出列入红表企业的专项整治、列入黄表企业的挂牌督办以及各类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方面:加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从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异地储存、异地销售和超量储存等行为,对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情况进行“回头看”。消防方面: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对“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小作坊、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安全管控。
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特种设备、旅游、民爆、电力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领域监管特点,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坚持严抓严管,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常天安〔2016〕11号)和《关于开展全区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天安〔2016〕16号)精神,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有力抓手,推动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节前,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组织带队,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职尽责,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督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停产整治、取缔关闭等处罚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公开曝光、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多种手段,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
四、严格值班值守,提升风险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细化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有效衔接地方政府应急资源和企业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天宁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