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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天宁区职业卫生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6年天宁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天宁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职业卫生事项告知和承诺义务,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中心,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通过大力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提高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责任意识,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基础台账,逐步实现“一企一表一档”,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抓好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累计70%以上重点企业达到基础建设要求的基础上,以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成果为基础,进一步进行分类梳理、补充完善,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基础台账,逐步实现“一企一表一档”,分级分类管理,重点监管和精细化监管,严格标准,指导和督促企业对照基础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完善,争取年内实现重点企业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同时,要按照新的专项整治范围,将活动拓展到专项治理的新增行业。10月底前,各街道将本地区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上报区局。
二、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根据市局要求,在几年来整治基础上查漏补缺,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要求,继续在全区范围内针对木质家具制造、皮革箱包制鞋、电子产品制造、铅酸蓄电池、金属铸造等职业病多发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抓住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关键岗位或环节,通过革新生产技术、改进工艺流程、更新仪器设备、加强个体防护等措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做到“数据清、情况明、基础牢”,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工作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等文件的要求,针对近两年来,致使劳动者罹患职业病或者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四、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督促企业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基础建设、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推动企业申报。努力突破申报数量的“瓶颈”,提高申报的质量,做好变更申报工作。对于企业总量大、申报率偏低的地区着力提高申报率。2016年,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申报率力争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增加25%。区安监局对开发区、镇、各街道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条件。
五、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
认真贯彻《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强化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级监管,做好对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技术审查工作程序、相关规范执行情况和检测评价质量以及验收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竣工验收工作。
六、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各街道要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载体,部署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将宣传面重点放到基层、企业和劳动者,确保从业人员知晓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继续实行“告知”事项。大力营造职业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同步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
七、稳妥实施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调查工作
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局《关于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现场调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现场调查工作,积极探索现场调查的组织形式、专家结构等方式方法,加强与卫生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职业健康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严格程序和时效开展调查,妥善保管证据资料,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及时妥善处置和化解矛盾提供条件。
八、研究探索职业卫生长效管理工作
在现有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协调研究联合监督执法、信息互联共享、现场联合调查、职业病人保障措施等方面寻求新的联合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同时,鼓励企业聘请专家和技术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另外,针对小微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职业病防治工作相对薄弱的特点,探索采取集中教育培训,集中服务指导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来达到全区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