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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
2、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配合、协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5、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各类安全生产学会、协会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7、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9、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0、组织和配合上级部门实施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
11、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整增加的职责:
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二、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2、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3、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4、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
下属事业单位1个: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三、2014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1、抓事故指标控制,实现“零死亡”佳绩
2、抓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二是加大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三是全方位关注安全生产。四是强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
3、抓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一是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检查力度。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重点①危险化学品;②粉尘防爆领域;③职业卫生。
4、抓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二是稳步推进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5、抓安全宣教,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二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基本情况 1、收支内容 2014年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决算收入39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9.13万元,其他收入49.7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93.10万元,具体数据如下表:
附件:2014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