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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实施各项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基本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5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责。
按照《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国家统计局年定报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统计调查活动,全面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并按时按法定权限发布各项统计数据。随着统计职能的拓展,统计调查领域已经从单一的经济领域延伸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除经济普查这样的大型普查外,区统计局还承担其他的大量抽样调查工作。今年以来,在做好劳动力、城乡居民收入一体化两个月度调查的同时,根据上级部署,配合完成了全省终身教育状况、人口变动、居民科学素养、设施农业面积等多个调查任务,完成了1%人口抽样调查任务,为上级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了现实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编印统计资料,为区领导和各部门提供统计服务,全年撰写统计分析 、统计专报9 篇,编印《天宁统计信息》11期,及时撰写发布《天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努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一是把普法宣传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如,利用年定报业务培训,宣讲统计法相关条款;对新增联网直报企业发放统计事务告知书及《江苏省统计条例》;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涉嫌违法的事项进行法规解释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告诫。这些做法,提高了宣传工作的实效。
二是以专项工作或活动为契机做好做足宣传。今年是百分之一人口抽样年,此项业务活动涉及面广,而且是广大住户,全区计有2800余户,涉及28个村委、社区,宣传工作尤为重要。为此,我们是按户发放宣传折页,计2800余份;村、社区张贴宣传画,计90余幅;悬挂宣传横幅计38条。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提高了居民的配合程度。在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乡镇统计工作职责规范》过程中,按照市统计局统一部署,组织全体街道统计人员,进行了一次统计法制宣讲和统计违法案例分析。提高了统计队伍的法制水平和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配合区政府做好“12.4”广场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运行工作,积极配合区编办、法制办做好工作。
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年内共检查51家企业,其中:贸易企业1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服务业企业18家,资质以上房地产建筑业企业2家,总体情况比较好,未发现需立案查处的情况。但检查也发现,少数企业对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如不区分销售额与营业收入等,通过现场业务指导及法规宣讲指明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要求,引导企业履行好“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收到良好效果。
开展统计督查,加强行政指导。按照督查计划,组织了对红梅街道的统计督查,意在指导督促街道一级统计机构规范统计行为、强化法治意识、提升统计水平。通过听汇报、查记录、查企业的形式观察其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并书面反馈督查意见,指出其不足,以要求和引导街道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二、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监督制度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在实施统计行政决策、管理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三、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编印了《统计管理工作制度》2015修订版、《统计业务工作制度》2015修订版,针对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定了《天宁区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四、规范行政执法。
通过规范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统计调查关系有书面告知书,统计查询、催报有查询书、催报书,统计执法检查有通知书、检查结论书。在统计执法过程中严守执法程序,做到执法依据明确、执法程序正确、法律文书恰当。
五、强化队伍建设。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制员多次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法制培训学习,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利用网络学习平台、业务培训会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区街道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统计法律知识考试。
配合区法制办做好行政执法持证人员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各项事宜。
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统计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工作矛盾。我们将不断努力,为建设“法制江苏”“法制天宁”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