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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9日下午,区长许小波在天宁科技促进中心2289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离宫路(青洋中路——雕庄路)大修工程等4个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
会议认为,离宫路(青洋中路——雕庄路)大修工程、采菱河滨路南侧绿化整治工程、检验检测产业园装修工程、2016年郑陆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4个项目论证充分,符合《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项目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1)要完善审批机制,认真梳理各类拟实施项目,对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可由区发改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2)要规范操作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切实提高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3)要确保工程质量,加大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强化施工监管及质量监测,确保将每个项目做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以上4个政府投资项目。
二、会议审议了《天宁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会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儿童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编制和实施《天宁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1)要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各街道(镇)一体化发展和“全面两孩”政策调整需求,重点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不断提升优质幼儿园比例。(2)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提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有合理比例并实现稳步增长。(3)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机制,健全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会议原则同意区教育文体局提出的《天宁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三、会议审议了《天宁区学校建设项目代建协议》
会议认为,实行学校建设项目代建有利于加快推动全区学校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教育现代化水平。东坡小学一期、第二实验小学青龙校区2个代建协议论证充分、操作性强。
会议要求:(1)要规范操作模式,今后我区学校建设项目要本着“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原则,统一采取代建模式开发建设。(2)要强化统筹协调,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参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内部装修等环节,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3)要确保工程质量,强化对项目的施工监管及质量监测,确保建成安全、优质、廉洁的学校工程。
会议原则同意2个学校的代建协议。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制定和出台《关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学前教育办学体制的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扶持和管理,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1)要推动协同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提高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2)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利用年检、审计、督导评估、常规管理、收费年报等方式,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协调、培训等工作。(3)要做好成本测算,合理确定举办者、公共财政和服务对象应承担的比例,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盈利情况进行核算,将利润确定在合理范围之内。
会议同意区教育文体局提出的《关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五、会议审议了中国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优惠政策等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天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国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优惠政策,与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资产使用权置换协议,黑牡丹科技园12#、14#、15#生产研发楼装饰工程有关情况,产业园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以及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注册工作等5个方面的情况汇报。
会议明确:(1)优惠政策不能与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对园区入驻机构的优惠,以机构的实际产出为基础给予优惠;对租房购房、装修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按照“谁的资产谁承担优惠”的原则,由产权所有人向入驻机构支付相关优惠;对部分国际知名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可通过“一事一议”落实政策优惠,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效应。(2)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资产与天宁经济开发区位于黑牡丹科技园内的资产进行使用权置换,产权归属不变。开发区用于置换使用权的房产由弘辉公司购买。(3)黑牡丹科技园12#、14#、15#生产研发楼装饰工程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标准,由弘辉公司负责装修,确保2016年11月底交付。(4)成立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建设推进组和招商引资组,各小组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的各项工作。(5)常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由区政府委托开发区管理,实际落实由检验检疫局负责。
六、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天宁区驻深圳经贸联络处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深圳市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产业发达、资源丰富、要素集聚。设立常州市天宁区驻深圳经贸联络处,对我区拓展招商渠道、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非常必要。
会议要求:(1)要配强招商力量,驻深圳经贸联络处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工作人员从深圳择优招聘。(2)要落实经费保障,按方案明确的办公经费、工资补贴标准执行,各项费用列支由区商务局承担。(3)要规范高效运转,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规范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确保驻深圳经贸联络处高效运转。(4)要全力招引项目,紧盯当地丰富的上市公司、总部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优质资源,借助常州商会、企业家等在当地的人脉资源、要素资源,拓展信息渠道,深挖项目信息,力促大项目、好项目到天宁落地。
会议原则同意区商务局提出的《常州市天宁区驻深圳经贸联络处工作方案》。
七、会议审议了《天宁区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
会议指出,建立非法行医举报奖励机制,是我区在新型合作监管机制中的积极探索,可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及时并有效打击非法行医现象,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要求:(1)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提高民众知晓率,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2)要取缔到位,一旦接到对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区卫计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迅速行动、依法取缔。(3)要严格保密,职能部门在兑现奖励的同时,要对举报人身份进行保密,确保其人身安全。
会议原则同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的《天宁区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八、会议专题学习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就《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剖析讲解。
会议指出,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深入贯彻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要求,有利于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熟悉业务流程、增强健康医疗行业招商能力。
会议要求:(1)要提高认识,全面掌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条款,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工作。(2)要认真履职,深入贯彻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加大依法监督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牢牢守住医疗机构设立红线。(3)要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并将其作为服务企业的有力武器,推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出 席:许小波 郑 亚 魏 敏 管黎芳 岳 军
夏 敏 杨 琪 谢立军
列 席:李汉田 田耀芬 倪云泽 费春陵 焦益琴
蒋 军 任 洁 栾晓军 叶 平 许建伟
赵 剑 许术易 吴 静 郑仁明 吴光华
马晓腾 贺兴良 王 敏 李小利
主 持:许小波
记 录:经海涛 吴海达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