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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0日下午,区长许小波在天宁科技促中心2188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进一步完善招商机制,强化招商考核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招商体制机制,强化招商考核管理,是我区实施开放合作战略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加快产业、园区、企业、人才“引进来”步伐,对推动我区形成更高水平、更宽领域的开放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1)要强化领导责任,按照“管条线就要管招商”的思路,由各分管区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推进行业招商。(2)要强化属地责任,开发区、镇、街道招商工作要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建立专业队伍,着力提升招商实效。(3)要强化专业招商,区招商部门要围绕产业发展目标,全面、精准挖掘项目信息,组织好相关招商活动,着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4)要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完善专业招商、全员招商考核体系,以目标为导向,落实责任、传递压力,不断巩固和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增强发展后劲。
会议原则同意《进一步完善招商机制,强化招商考核的意见》(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常州市天宁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制定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认定标准和评审流程,引导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加快推动我区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1)要规范流程,坚持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逐级评审认定,确保认定结果客观、真实、准确、有效;(2)要注重引导,鼓励扶持广大涉农企业壮大发展规模,进一步带动农民创收增收,努力开创农企互动新局面;(3)要严格管理,健全完善动态监测、季度监测等评价体系,推动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不断提升全区农业企业发展水平。
会议原则同意《常州市天宁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2015年度全区生态绿城建设“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兑现方案》
会议指出,设立生态绿城建设“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是我区生态绿城建设工作的创新之举,兑现这一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基层动能、巩固建设成果。
会议要求:(1)要体现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年初明确的实施办法,综合考虑投入、质量、效率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兑现办法,切实做到有理有据、公开透明;(2)要强化激励引导,充分发挥奖补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激发全区上下投身生态绿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3)要把握工作先机,及早谋划我区2016年生态绿城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早对接、早协调、早推进,全力建设让百姓更有获得感的生态绿城。
会议原则同意按《2015年度全区生态绿城建设“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兑现方案》兑现奖励资金。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天宁区“重大项目推进年”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2016年是天宁区“重大项目推进年”,继续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我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改革发展空间、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严格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原则,以洽谈项目加快落地、新建项目加快开工、续建项目加快竣工为统领,进一步强化区政府分管领导、属地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和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全面聚焦重大项目,全力突破重大项目,全心服务重大项目,切实推动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议原则同意《天宁区“重大项目推进年”实施方案》(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全区2015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镇、街道综合考核和突出贡献奖、创新成果奖、特别贡献奖评选结果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全区2015年度镇、街道综合考核和突出贡献奖、创新成果奖、特别贡献奖评选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办法,紧密结合区划调整的客观实际,考核“数出有据”、程序规范、结果可信,很好地发挥了工作导向作用。
会议要求:(1)区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委员会要广泛收集各单位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做好解释说明和改进提升工作;(2)要加强与市考核责任部门的衔接,尽快完成区级部门的综合考核工作;(3)要严把突出贡献奖、创新成果奖、特别贡献奖的报送关和审核关,切实提升各类奖项的“含金量”;(4)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差别化、个性化考核的总原则,理清思路、及早谋划,尽快制定全区2016年度综合考核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2015年度镇、街道综合考核和突出贡献奖、创新成果奖、特别贡献奖评选结果,作进一步整理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六、会议讨论研究了全区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安排
会议指出,全区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安排,在紧密结合市下达指标和区人代会指标的基础上,坚持“就高不就低”、“自我加压”的原则,体现了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的精气神,各项指标分解科学合理。
会议明确:(1)考虑到镇、街道经济基础、产业基础的差异性,主要经济指标安排充分体现个性化、差别化的要求,确保各个板块有所侧重、有所担当;(2)结合天宁实际,取消4项考核指标,分别是:“工业纳税销售”、“研发人员数”、“新增内资企业数”、“新增内资企业纳税销售”;(3)将“服务业营业收入”指标调整为“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指标,强化对主要经济指标的支撑作用。
会议原则同意《全区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安排》,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出 席:许小波 王竹林 魏 敏 戴留春 陈旭光
韩 波 管黎芳 郑 亚 王 勇 徐云波
谢立军
列 席:吕 强 狄舜尧 李汉田 蒋 军 徐 婴
栾晓军 储力先 倪云泽 陆 恺 王 健
吴光华 包剑平 田耀芬 王 敏
主 持:许小波
记 录:吴海达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