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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经济发展与统计科、局各科室:
为了增强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更好地开展统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上级要求,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统计从业资格证年检工作
依据常州市统计局常统发[2008]20号文件精神,2006年前(包括2006年在内)换、领证统计人员,必须参加年检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从业资格证须进行两年一次的年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确保应培训人数90%以上的参训率。时间从5月1日开始到7月31日前结束。
二、 统计从业资格证领证培训工作
认真组织新任统计人员初任培训,提高新任统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特别是重点领域(如能源、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上岗培训。各街道参培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去年,报名工作在6月30日前结束。
三、业务培训工作
常规培训: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使统计人员基本掌握统计方法制度的新变化、专业理论、评估方法和统计法律的新知识,提高统计分析写作和计算机运用等能力,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专项培训:一是要组织好规模以上工业网上直报培训工作;二是要组织好能源统计培训;三是根据区局统一部署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工作。
为坚持依法行政和落实市统计局《关于规范统计年定报工作的意见》,夯实我区统计基础,希各街道、局各业务科室及时将培训方案报天宁区统计局综合科。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统计 教育 培训 意见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综合科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