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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常政规〔2011〕2号)、《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试行)》(常建规〔2011〕1号)、《天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常天委办〔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广宇植绒等企业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广宇植绒等企业项目
二、项目概况
广宇植绒等企业位于雕庄街道采菱村委,该地块东至凤凰浜,南至中吴大道,西至凤凰路,北至原采菱助剂厂,总占地面积9088㎡,总建筑面积约为5859㎡。
三、招标方式
根据《天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常天委办〔2016〕32号)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抽签的办法选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完毕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须为乙级及以上(不含暂定乙级), 非常州市的造价咨询机构需在常州市设有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列入2016年度天宁区征收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单位资格库。
3.参与火车站南广场旧城区改建和董头村及周边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的(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五、投标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未三证合一单位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人员备案表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社保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还需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报名。以上各项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六、投标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服务项目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7日(工作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438室。
3.联系人:皇甫照楠,联系电话:69661209。
常州市天宁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