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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常政规〔2011〕2号)、《天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劳务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常天委办〔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董头村及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劳务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董头村及周边地块项目
二、项目概况
董头村及周边地块项目位于天宁区红梅街道,是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旧城区改建项目。项目涉及董头村和红梅工业园各类民房和单位153户,建筑面积约134301平方米。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根据《天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劳务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常天委办〔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按照评分分值高低评定四名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完毕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列入2016年度天宁区征收劳务服务单位资格库。
2.投标人在天宁区范围内不得同时承接三个(含)以上征收(收购)项目,完成率超过95%以上的项目不计入项目个数。
3.投标人至少配备五名取得市房屋征收部门核发的《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培训合格证》)的工作人员。
五、投标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未三证合一单位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人员备案表及相关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培训合格证》。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还需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报名。以上各项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六、投标报名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服务项目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1日(工作时间接受报名)。(报名时即发放招标文件及电子稿)
2.报名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2号门508室)。
3.其他:领取招标文件,收取资料费200元/投标单位。
4.联系人:许丽娜,联系电话:13775282916。
常州市天宁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