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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在推进产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根据《天宁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试行)》有关精神,现将2016年度天宁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引导资金优先支持市场前景好、拉动作用大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服务平台项目。重点支持《天宁区文化产业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及相关产业政策提出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促进项目建设的服务平台。
申报引导资金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申报项目必须为本年度立项(开工建设)或新调整入库的项目。申报项目的各项手续已经按规定审批。
(3)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在天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并已进入文化产业企业名录库;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
二、支持范围
1.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促进传统文化产业提档升级,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技改投入项目;
2.借助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有助于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项目;
3.鼓励文化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开展融资,吸引社会资金或战略投资者资金,较具成长性的文化产业项目;
4.对现有企业进行剥离整合,形成“三上”规模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
5.社会贡献度大,有利于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的项目。
6.人气集聚度高,有利于提升天宁认知度和美誉度的文化产业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1.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2016年10月15日。
2.申报程序
由项目的主体单位提出申请,报属地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报区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我区开展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加快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既要广泛宣传发动,又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坚持实事求是。镇、各街道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街道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天宁区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填写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报送材料包括:《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及附件(详见填表说明)等。所有上报材料一式三份。《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从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梁红 69660312 13776873711
邮政编码:213003 电子信箱:653598295@qq.com
通信地址:常州市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825室
附件:《2016年度常州市天宁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