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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常人社事招〔2016〕23号)的要求,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核减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