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 内容
根据《常州市天宁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常天政办〔2016〕6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荐、镇(街道)审核推荐、区农业局评审等程序,拟确定1个单位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第二批),现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江苏园外园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不符合评选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4月28日。
联系电话:69661021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