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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宁区征收服务机构有关管理办法,区征收办拟对2015年度前期调查评估机构资格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公司成立一年以上;
2.具有从事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资格的二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201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公司成立以来参与三个以上征收(拆迁)项目资料及相关单位证明。。
以上材料请以公司简介的形式提交。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8日。
2.报名地点:天宁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收管理科(联系人:皇甫照楠,联系电话:69661209)。
四、其他事项
2015年度天宁区前期调查评估机构资格库中的单位不需另外报名。
天宁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