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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根据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常天委干〔2016〕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郑峰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查建宏同志任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江苏常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戴银霞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刘杰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中小企业局局长、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常州市天宁区供销合作总社社务委员会主任,免去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栋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赵剑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局长,免去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社会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一锋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常州市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顾雪春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常州市天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常州市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建玉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张鹏强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叶慧超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亚锋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顾滨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周燕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卫国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龚峥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耀芬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量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周亚明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巢军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芦雅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沈伟国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新峰同志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糜洪钧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吕强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费治文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中小企业局局长、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常州市天宁区供销合作总社社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高雄同志常州市天宁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爱民同志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淑娟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常州市天宁区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堰同志常州市天宁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免去曹祥国同志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松涛同志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晓东同志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志勇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春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敏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焦益琴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怀宏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