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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常州市天宁区环卫处。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天宁区环卫处拉臂车和移动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51万元,项目编号:常天政采单[2015]5号
三、采购项目概况:常州市天宁区环卫处因原计划新建的万福桥垃圾转运站因项目环评未通过而停建,致使垃圾清运工作压力大增。为缓解今后面临的长期运行压力,在市城市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给予该处专项经费添置相关专用设备。其中需要采购2辆15M 型拉臂车和1套15M型移动压缩箱,预算经费151万元,考虑到原来市环卫处为天宁区环卫处新建改造的垃圾转运站全部采购使用海沃公司生产的车辆设备,通过实际运行比较,仞需采购海沃牌拉臂车和移动压缩设备,故进行了本次采购。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1、目前常州市中心城区垃圾转运体系基本健全,统一更新使用海沃车辆设备,通过运行比较,海沃的车辆设备具有安全节能、操作简便、压缩快捷、环保高效等特点,特别是在污水、臭味控制及防止车辆清运垃圾过程中滴泼洒漏方面,能够符合城市长效管理考评要求。
2、后续添置车辆设备一次采购量相对较小,且继续采购海沃车辆设备便于与现有车辆设备相匹配,进行统一调度使用,特别是在海沃车辆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统一调配天宁区乃至兄弟城区的其他海沃车辆设备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完成垃圾清运日产日清的任务。
3、近几年我处针对海沃车辆设备培训了专业的维修保养人员,配备了专用维修工具,库存了海沃维修配件,如果后续车辆设备继续采购海沃的车辆设备,便于统一维修保养,降低使用成本。
4、由于环卫车辆设备维修人员、驾驶员、操作人员普遍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通过这几年的磨合,对海沃车辆设备性能已基本熟悉,如果后续车辆设备继续采购海沃的车辆设备,尽量保持车辆设备种类简单统一,不仅可以节约人力资源,降低人力成本,而且可以减少上岗培训和强化学习次数,较好地预防控制车辆设备人为损坏和事故的发生。
五、专家论证意见:
天宁区环卫处此次采购2辆15M型拉臂车和1套15M型移动压缩箱,预算经费为151万元。考虑到全市环卫系统新建改造的垃圾转运站均采用海沃公司生产的车辆设备,为与现有车辆设备相匹配,便于统一调度和维修保养,降低维护成本,本次采购仞采用海沃公司生产的车辆设备。经论证,海沃的车辆设备安全节能,操作简便,压缩快捷高效,能满足采购方的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张雄 常州市公路管理处
张志铭 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
张志越 常州市运管处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江苏海沃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8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14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倪财芳,18015079956;采购中心联系人、电话:张伟刚,0519-86662919;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辉,0519-86915391。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