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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政采标[2015]13号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丽华新村第三小学、丽华新村第二小学等9所学校、幼儿园的委托,就暑期校(园)舍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内容主要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修缮、装饰和安装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外地企业须办理进常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证;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具体按常建2009[175]号文件执行)、须在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常州)中体现、报名后不得变更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采购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7日 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20楼B座2011办公室)。
报名时只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存档(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7、授权委托人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核对社保中心出具缴纳社保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9、外地企业须携带进常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证或信用管理手册(常州)。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报名不通过。
2、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资审时间: 2015年6月8日下午1:30分 现场集中资格审核
资审地点: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17楼B座1705会议室
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接受采购中心现场资格审核,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到场,通过资格审核后抽签分组领取采购文件(采购中心发送电子邮件至初审合格投标人的指定电子邮箱),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持相关支付凭证到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换取相关收据凭证。(凡近几年已参与天宁区工程建设投标且收费项目名称为“工程建设”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提供原投标保证金收据,经采购中心审核确认后,不再重复收取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银行账号:8983204010101211000001690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支行(备注栏注明: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考察现场及疑问提交:
各单位自行考察现场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15年6月10日17点前书面提交至政府采购中心。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常州市延陵小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忠英
联系电话:0519-86662919
联系地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20楼B座2011室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日
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参与为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拟派注册建造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建造师资质等级: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被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