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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委托就其学校教学设备等的制作和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教学设备项目一批
二、 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记录的家具类生产企业(不得在政府采购中心有不良记录);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自2011年以来同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的业绩,并成功投入使用;
5、投标人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本地化售后服务,总部不在常州的需在常州市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直属服务机构或有委托本地独立企业法人(受委托的本地企业须至少有过三次成功政府采购经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投标报名:2015年1月4 日至2015年1月8 日正常工作时间。
2、标前答疑会时间:2015年1月9日下午1:30分。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20楼B座2011室)。
其他有关事项: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须以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操作)从基本账户解缴到保证金专用账户,然后凭网银交易凭证或银行进帐单到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非税票据(投标保证金非税票据必须在标前会截止时间之前换取),采购中心不受理解款事项。
开户名称: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8983204010101211000001690
账 号: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支行(备注栏注明: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
3、2011年以来同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的业绩,并成功投入使用;(提供合同原件3份并成功投入使用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本地化售后服务,总部不在常州的需在常州市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直属服务机构或有委托本地独立企业法人(受委托的本地企业须至少有过三次成功政府采购经历,提供3份政府采购合同、委托协议、营业执照);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1月16日下午1: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月16日下午1: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17楼B座1705会议室。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月16日下午1:30
开标地点: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17楼B座1705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朱 忠 英
联系电话:0519-86662919
联系传真:0519-86662919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国芳
联系电话:13861007661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