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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卫计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督查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对“两个责任”落实进行督查考核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结果运用,为“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提供了易于操作便于执行的制度蓝本。
突出督查重点。《办法》全面贯彻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五个局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以及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内容,以督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明确督查方式。围绕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直属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求和具体任务,开展专项督查、派员暗访巡查、年终全面检查,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监督。
强化结果运用。《办法》强化督查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及时组织处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办法》旨在通过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完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