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值此第28个国际禁毒日之际,为使禁毒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6月18日下午,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走进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村,把法庭设在了老百姓身边,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犯罪嫌疑人朱某,男,1983年3月12日出生,丹阳人,2015年2月4下午,涉嫌在天宁区某小区楼下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冰毒20多克,涉嫌贩卖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前来旁听的村民认真旁听了庭审过程,在法庭肃穆的氛围下感受着司法的公开、公正。此次法庭进村,具有着特殊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意义,切实地让居民感受到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真谛,自觉成为禁毒大军的一员。
庭审结束后,茶山街道禁毒办的工作人员结合案件,现场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宣传教育,讲解了毒品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危害,并回答了居民关于贩卖毒品的数量、以贩养吸的情节对量刑的影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