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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常州某物业管理公司被拖欠数月工资的7名员工,派代表到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中心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法律援助,真心为民”。
这7名员工在常州某物业管理公司工作,被公司派驻在市民防局担任保安、清洁等工作,其中5名职工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另外2人也接近退休。当时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已经濒临倒闭,法人代表失踪,所有资产被法院查封。7名职工被拖欠工资11万余元。员工多方奔走,向市区有关部门多次反映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均未得到解决。员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天宁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法律援助,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中心并没有因为职工都是本地人,没有经济困难证明而简单地把他们拒之门外,而是耐心地倾听职工的想法和要求,积极为他们出谋划策。当中心了解到公司在民防局还有12万元左右的服务费没有收回,但已经被银行申请法院查封的情况后,建议职工立即申请仲裁,争取以最短的时间参与到法院的执行分配,否则一旦银行执行完毕,职工工资将没有任何保障。考虑到职工的实际困难,中心决定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备案,立即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中心当即联系办案律师,现场为职工写好了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第二天就向劳动仲裁部门立案。因为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不上,仲裁法律文书难以送达。如果采取公告形式送达,将延误职工时间,影响执行效果。中心和律师、职工代表一起商量对策,最后联系到了公司的办公室主任,知道公司印章还由其保管。律师立即会同他到仲裁部门,与未到退休年龄的两名职工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五名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后,律师立即向法院起诉,也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