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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考评标准》解读
10月19日上午,天宁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工作例会如期召开。会议由区委副书记、社工委书记嘉秀娟主持,社工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蔡旭,区政府副区长管黎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处长刘晓琴及区民政局有关人员,各街道分管社区建设领导、社会事业科科长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是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体系”中的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考核标准进行分析讨论。区社工委对此十分重视,专程邀请到江苏省民政厅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处长仲锦进行业务指导,为我区解读《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考评标准》。
仲锦处长从文件出台背景、考评标准内涵入手,对考评标准进行逐项梳理,逐条解读。他指出,《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考评标准》体现了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对于社区建设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江苏实际,吸纳了境内外现代社区管理服务体系的有关内容,对当下社区建设的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考评标准分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其中,将重点考核社区(村)。每一级的考评标准中都设有一票否决项目,涉及社区建设中的突出重点,如财政投入、基础设施、管理服务满意率等。仲处长还对社区(村)考评标准中的重点、要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强调了社区建设中机制创新的重要性。在专业化的解读后,仲锦处长还就与会人员所关心的实体性社会组织、三社联动、社区事务准入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嘉书记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她指出,仲锦处长的专业化解读分析使我们收获颇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考评标准有了更加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进而能对照标准思考、查找薄弱环节;二是专业解读涵盖了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同时提供了国内外先进做法,使我们对前沿创新成果有了清晰的认知;三是进一步了解考评标准的背景与内涵也使我们对天宁的和谐社区建设更有信心。对下一步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嘉书记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严格对标,逐级分解,将和谐社区建设的各项标准、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有争先意识,既要苦练内功,又要争先进位,以创建省和谐示范社区为契机,切实推进天宁和谐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