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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省人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的带领下,对我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领导陈伟昶、张水荣,区领导史志军、陈正春、刘国仁、蔡旭、朱可菲、陆东明等陪同检查。
上午,检查组一行首先在九洲环宇巴黎厅听取了我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情况汇报。区长陈正春作汇报发言。
我区在1985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0年底,全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70163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18.83%;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9793人,占全区老年人数的13.96%,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具体做到了“三个突出”,即突出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参与,老年人维权工作格局全面构建;突出重点领域,注重整体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全面覆盖;突出载体建设,满足多元需求,老年人参与发展热情全面激发,从而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午,检查组一行在区领导的陪同下,依次现场视察了我区丽华老年公寓、兰陵街道工一社区维权服务站及工二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期间,检查组一行还与部分区机关部门负责人,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企业负责人,居民代表等开展座谈,听取多方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