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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党委:
现将《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天宁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党委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和考核,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经信局委员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