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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星辰幼儿园(筹)申请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常州市天宁区星辰幼儿园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天宁区星辰幼儿园,予以核准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单位成立以后,应遵守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此复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