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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15年郑陆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15〕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2013-2017)》,达到“恢复生态、净化水质、绿化村庄、美化环境”的目标,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2015年郑陆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治理范围为舜南村、舜北村、三皇庙村、黄天荡、花园村、宁河村6个行政村,面积为21.38k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6个行政村的分散农户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该工程为地埋式工程,建设“A/O+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6套,总处理能力432m/d,建设分散农户收集管网11900m。
三、项目投资估算781万元。其中:污水设备投资357.3万元;配套污水管网投资为423.7万元。资金来源由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项目从2015年10月开始实施,建设期限为1年。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