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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你单位常天教〔2015〕83号《天宁区文化馆改造修缮工程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全面落实文化惠民工程,迎接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解决区文化馆用房老旧、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完成创建一级文化馆目标,拟同意实施天宁区文化馆改造修缮工程项目。
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957平方米。主要包括外立面修缮、地面改造、室内简装和室内外附属工程改造等。
二、项目功能
该项目按照一级文化馆相关标准进行建设。
三、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其中装修工程费用约需250万元,电力工程费用约需35万元,设施设备及设计费用约需60万元,其他费用约需15万元。
该项目所需资金由天宁区政府统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5〕第10004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从严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