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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贵委《关于常州市丽华新村第三小学校安改造工程(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常发改[2015]154号)文件精神,已按规定办理完成规划、环保等相关项目前期手续,并在此基础上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现由常州市天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常州市丽华新村第三小学校安改造工程(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特向贵委请示。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在原址实施,拆除原有危房建筑面积1430㎡,新建建筑面积4695㎡,改造后总建筑面积7946.7㎡ ;同步实施校区内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项目功能
该项目按省级实验小学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达到24个班,1080名学生就读的办学规模。
三、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约需202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约需1304万元,装潢工程费用约需80万元,设施设备费用约需380万元,其他费用约需16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约需96万元。
四、资金来源
该项目所需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共同筹措解决。
五、实施计划
该项目拟于2015年11月开始施工,2016年8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招投标。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土建以及主要材料采购等必须依法进行。随文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登记表》,请贵委核准。
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特向贵委请示。
专此请示,请予批复。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18日
(联系人:郑蓓;联系电话:8669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