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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2015年市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常发改〔2015〕173号)文件精神,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全区拟实施项目进行了认真踏看,通过筛选,计划实施“羌家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石堰村黄家浜西站工程”、“徐家村大闸河清淤工程”、“丽华村健康广场及道路修复工程”四个项目。“羌家村自来水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50万元,申请财政资金20万元,“石堰村黄家浜西站工程”计划总投资45万元,申请财政资金20万元,“徐家村大闸河清淤工程”计划总投资51万元,申请财政资金20万元、“丽华村健康广场及道路修复工程”计划总投资50万元,申请财政资金20万元。特此上报,请予审批。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