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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旧城改造进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我区上报南广场地块、陆家村地块、杨板村地块三个旧城改造项目,用地面积20.6公顷,总投资93.5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17亿元。
附:2015年常州市区旧城改造项目申报表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