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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水〔2015〕10号
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区水利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水利科、各有关工程施工单位: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区水利局制定《全区水利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全区水利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
2015年5月26日
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综合科 2015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
全区水利系统夏季消防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区水利局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水利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检查范围
主要包括办公楼、各类水利物资存储仓库、泵站厂房、在建水利工程工地的员工集体宿舍和食堂、临时用电设施等易燃易爆重点场所。
重点检查:施工区、生产生活区、办公区等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宿舍、食堂、仓库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线路、管路布设和维修保养等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炸药、雷管、试验用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厂房、车间等设备运行及生产区域违规设置值班室、违规住宿等问题。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要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提请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1、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摸清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队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配备、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欠账”,提请政府逐项制定补建计划。公安消防部门全面自查监督执法、执勤备战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成因,制定对策。
2、开展检查。区水利局将在各街道及相关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区水利系统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区水利局汇总分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地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统一指挥调度。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并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推动有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工作责任,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强化奖惩问责,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地5月底前报送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至区水利局,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9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