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天安监〔2015〕5号
关于印发《2015年天宁区安全生产监察
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5年天宁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30日
2015年天宁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工作,加大行政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行政监察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相关单位、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化安全监管监察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责任,建立监察执法长效机制,以严查重大安全隐患、严打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查处为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在执法的针对性、监察的有效性、制度的执行力和惩处的威慑力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工作目标 今年的总体目标:全区监察执法工作力争实现“9个100%”目标: 监察执法业务目标,以“9个100%”指标体系引领与考核全区监察执法业务,规范执法,务实监察: 1.监察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2.执法检查现场处理率达到100%; 3.限期改正及时复查率达到100%; 4.投诉举报及时核查(或转处)率达到100%; 5.交办案件及时查办率达到100%; 6.案件及时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率达到100%; 7.行政复议维持(或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100%; 8案件及时报备率达到100%; 9.案卷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2015年的监察执法工作要与天宁实际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并将专项执法行动放在首要位置。针对全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在全面监察检查的基础上,广泛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专家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深挖细究,着力找准、查实事故隐患和问题。对监察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企业负责人、整改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三落实”。对隐患整改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整改无望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上报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1、加强监察执法检查的次数频率。深入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铝镁粉尘、氯气使用、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随时进行检查。监察执法检查中要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评价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履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全员培训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排查及监控情况、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及现场安全状况等。 2、加强监察执法检查的覆盖面。除完成监察执法检查计划外,继续加强对纺织、机械、轻工、冶金、电子、建材、食品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同时检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强化监察实务,严格事前处罚。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加大事前处罚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做好电话举报、群众来信举报、其他单位移交案件和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查处结案率达100%。严厉打击非法、抗法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保护合法企业权益。
四、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工作基础。注重加强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的提升。要拓展执法工作新思路,通过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参加市、区执法大比武,开展执法监察岗位练兵,交流执法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强化执法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落实执法监察责任。积极探索定期检查(复查)、重点抽查、分级负责的执法监察工作模式,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努力实现由强化执法覆盖向强化执法覆盖与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相结合的转变,发挥行政处罚在督促整改违法行为、事故隐患的作用,以处罚促落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质量。一是要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有机结合,要运用“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监督工作制度。有条件的单位或部门,可以尝试政府购买服务。二是完善执法系统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区。街道安监系统执法队伍作用,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共同办案机制,做到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努力构筑衔接顺畅、严密高效的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网络。 (四)加强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应用,确保信息畅通。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做好执法检查信息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执法信息录入系统,做到信息全面、数据准确、及时完整。健全完善执法台账,规范执法档案及台账管理。 (五)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改进作风”相关规定精神,主动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监督,促使执法人员正确履行好、使用好、把握好手中的权力,远离违法犯罪、远离贪污受贿、远离失职渎职,建设一支“廉洁型”执法监察队伍;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办案负责制、狠抓执法过错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