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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6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28号)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又一次重要的人口调查,是针对“六普”以来人口发展新变化、新趋势而进行的大规模人口抽查。各级文件中明确规定,人口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现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开展此项调查工作的经费预算,合计25.79万元,我们将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专款专用,确保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展开并圆满完成。
特此申请。
附:天宁区2015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预算表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
2015年5月20日
(联系人:尤雷 联系电话:1396118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