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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天宁区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 4月27日
天宁区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区“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深化年”和区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坚持监管保平安和服务促发展并举,建立食品药品监测、追溯、诚信三个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创新驱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一、深化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完善责任体系
1. 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健全监管网络。进一步整合原区工商、质监、和食药监局的执法力量与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执法队伍;进一步明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规范高效的监管运行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指导街道社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城市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建设,实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全覆盖。明确区局和分局的两级监管事权。(责任部门:区编办、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 健全考核评议机制,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首负其责”的体系,推动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食品药品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加强考核评价、督查考评和结果通报。继续严格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安办;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三大体系,切实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3. 建立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
(1)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与肉菜流通追溯系统的整合,实现互联互通,资源信息共享,并开展蔬菜肉类可追溯试点。建设乳制品、白酒、添加剂生产电子追溯系统。(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建立药品追溯查询系统,深入推进药品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全区在6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实现特殊管理药品和基本药物的可追溯;会同卫生部门对接医疗机构药品追溯系统,逐步实现医疗机构药品的可追溯。年内确保辖区内所有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制剂按要求全品种入网、赋码、核注核销,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按要求入网、核注核销,并做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
4. 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测。
(1)要切实提高食品药品抽检的针对性、靶向性,全区食品抽检不低于1500批次,药品抽检不低于130批次。要切实保障抽检经费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公布抽检信息。(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对进入城区菜市场的蔬菜进行快速检测,上半年实现对16家菜市场试点,下半年全面推开到所有城区标准化菜市场。(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积极推进辖市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建设,引导药品生产企业主动开展监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全年报告数达800例/百万人口。(责任部门: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
5. 建设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切实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消费使用的全过程,落实上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的落实,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公安天宁分局)
三、突出重点,严格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全过程质量安全
6. 加强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行政许可,深化食品生产“三分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继续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跨区域大流通的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及大型餐饮配送企业、大型聚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群发性安全事故。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规范经营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及农村集体聚餐等的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培育食品生产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实现食品经营示范企业10家、放心餐饮企业40家。(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 加强全过程药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实施新版GMP、GSP,切实加强证后监管;从严抓好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及高风险药品、涉外药品和的监管,以及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通管控和冷藏保管药品的储运行为监管,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持证网站的监管;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对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疫苗经营企业检查100%全覆盖,对医疗机构制剂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对学校医务室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开展制售假劣药品、互联网制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假保名牌”等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开展“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继续严厉打击医疗器械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及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等行为,突出高风险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对国家和省重点监管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其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80%。开展装饰性隐形眼镜、避孕套专项检查和体验式销售监督检查,开展高风险耗材及定制式义齿使用专项检查。做好一类产品及生产备案、二类产品经营备案,加强备案后监管。(责任部门:区文教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公安天宁分局)
8.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航行动。加强春、秋季开学期间和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对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进行提档升级,2年内消除C级食堂。加强校园食品抽检,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销售低价劣质食品行为。开展大中型企业食堂和餐饮企业厨房达标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区文教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综治办)
四、推动各方联动,构建共治格局
9. 完善食品药品综合协调和应急机制。加强和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信息共享、事故协查、应急管理等联动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坚决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和监管“空档”。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和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范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流程,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综治办、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10. 完善行刑衔接和协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联防联控,强化与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建立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区监察局、区综治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天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