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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天宁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王竹林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徐云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钧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贺兴良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潘建伟 区司法局局长
陈中群 区财政局局长
吕 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 勇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丁显平 区卫生局局长
栾晓军 区审计局局长
陆 恺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季卫东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亚春 区房产管理局局长
吴光华 区法制办主任
天宁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由吴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