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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法院选任35名社会观护员
发布日期:2014-07-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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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天宁区法院尝试引入社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月起在未成年人民事审判中建立社会观护制度,首批选任35名社会观护员。
近年来,法院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纠纷越来越多,仅去年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天宁区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占比就达到91.2%。
据该院少年庭庭长周萍介绍,今后,在法院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及人身健康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时,将由法院聘请社会观护员对相关情况在庭前进行社会调查,对涉案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情况及时干预,对判决、调解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凃贤平徐佳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