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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委托,现就其存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名:
一、招标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存储项目的设备供应、安装、系统集成、调试、培训、保修。中标单位除负责完成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验收外,还要负责系统优化整合,主要包括:完成新购设备的系统整合;按应用部署的统一规划,制定服务器等设备的使用规划等,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等系统软件的安装集成、联调,在项目施工中,保证不影响现有各项业务正常运转,直至整个系统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工信部建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能提供及时有效地本地化售后服务,公司总部不在常州的须在常州市设有工商注册的直属固定服务机构。
4、具有2011年以来存储类项目成功案例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含50万元)以上(必须包含存储设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具备所投存储设备原厂3年免费质保承诺函。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期限:2014年11月7日起至2014年11月13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20楼B座2011室)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总部不在常州的,须提供在常州市直属固定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需有当地社保盖章);
(3)提供工信部建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2011年以来存储类项目成功案例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必须包含存储设备),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证明。
其他有关事项: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当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后投标人应于标前答疑会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持相关凭证到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换取相关收据凭证。
开户名称: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银行账号:8983204010101211000001690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支行(备注栏注明: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下午1:30;
地点: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20楼B座2011室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下午1:30;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地点: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17楼B座1705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忠英
联系电话:0519-86662919
传真电话:0519-86662919
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地点: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20楼B座2011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焦 贤 18912310600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