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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安监局向工贸企业下发职业健康承诺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4-03-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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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落实全区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减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7号)的规定,区安监局制定了《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告知书》、《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承诺书》,实行健康告知和承诺制度,告知书中明确了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单位应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要求企业作出承诺,有力促进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