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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第3期
天宁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通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部委办局:
今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之年,根据《常州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规定,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民意回应与督查问责组、区作风办根据安排,对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了重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督查情况
11月4日下午至6日上午,督查组对有关工作组、六个街道、部分社区(村委)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从这次督查情况来看,各单位按照规定开展了相关工作,所有街道都召开了创建动员大会并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工作组全部制订了新的迎检方案,部分工作组已由区责任领导带队开展了督查和有关问题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创建要求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街道、社区(村委)创建氛围不浓,发动还不充分,宣传还不深入,部分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二是“五小行业”达标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翠竹光彩市场一条街、新丰街和南郊市场周边待拆迁区域部分餐饮店存在无证经营(证照不全)现象且环境卫生差,朝阳菜市场西侧临建房周边环境卫生差。三是部分主干道盲道侵占现象普遍,部分小区单元门楼道乱堆放、乱张贴情况普遍。四是全区餐饮企业创建氛围明显不如去年。五是街道对未成年人指标对标达标落实工作不够。
从此次督查发现的一系列问题来看,反映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实效还不明显,一些部门创建措施还未落实到位,属地企业尤其是商场饭店创建工作还未真正开始。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常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市检、国检即将到来,为切实加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加大创建力度,希各工作组、各街道结合各自创建工作任务与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国检总评,使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天宁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民意回应与督查问责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