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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从即日起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同建设、公安等部门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4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全区范围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项目单位等。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等。
专项行动分组织发动、执法检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专项行动中将根据《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精神将重点打击恶意欠薪逃逸行为,努力确保2015年春节前期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本次行动将于2015年2月1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