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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顺利通过省人社厅验收,成功获评“江苏省示范仲裁院”。
近年来,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照《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标准》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要求,对照软硬件标准,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一是完善实体化建设。健全仲裁庭、人民调解室等内设机构,满足群众维权需求;实现办公环境符合“功能齐全、场所适用、面积合理、设施完备”的要求,满足仲裁院内设机构及驻院单位办公需求。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案件分类处理、案件评估、重大疑难案件会商、裁审衔接、庭审旁听、三方驻会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增强调裁效能。大力推行案前调解、繁简分流和分类处理制度,坚持简单案件独任审理、复杂案件组庭审理,优先处理涉及农民工、集体性劳动争议和少数民族劳动者利益的案件,不断提升仲裁院的办案效率。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庭审质证系统与庭审观摩系统配备齐全;安装了仲裁庭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仲裁庭组庭信息、开庭通知,真正做到庭审公开、公正、透明,并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省示范仲裁院”的成功创建,对于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增强调解仲裁工作法制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