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常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工程为常州市的重点工程,其中文化宫站属轨道交通一号线、二号线的交汇站点,为轨道交通建设的重中之重。文化宫站的征收项目涉及文化宫地下广场近800多户经营户,且商铺存在多层租赁、租赁和使用关系复杂,搬迁工作难度很大。按照轨道交通建设的部署要求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搬迁完毕,确保工程建设如期施工。文化宫站征收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为确保依法有效推进文化宫站征收工作,天宁区政府十分重视律师为征收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要求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在2014年4月征收前期调查工作中就指派律师对征收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协议、合同、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法律分析,并结合征收法规、规定提出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在征收补偿方案、经营户搬迁奖励方案公布前,律师参加了方案的反复论证;方案公布前后,派驻四名律师轮流在指挥部现场全天值班为经营户提供法律咨询;在征收签约开始后,为征收提供法律咨询、起草相关法律文书、通知;在项目征收过程中,积极参加与经营户的会谈,特别是针对“麦当劳”“大师摄影”等全国连锁店解约征收工作,更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倒排时序进度,通过依法、依规、依情依理的反复洽谈,顺利完成了全国连锁店的征收签约工作。文化宫站的征收工作规定的签约奖励期结束时间2014年6月15日,除个别经营户外,基本完成了文化宫地下广场经营户的搬迁任务,确保了轨道交通建设按照既定部署顺利施工。对于尚未搬迁的个别经营户,律师接受相关单位的委托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其中一户,经起诉后,被诉经营户一改原先的过分要求,很快配合进行了搬迁。
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除为文化宫站征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外,对一号线华光路站征收项目也进行了法律服务。华光路站征收项目中涉及的一家租赁企业在征收中对于租赁协议和补偿提出许多问题,难以继续协商实施搬迁。常武律师事务所为相关街道办事处及时起草相关通知并就搬迁补偿方案提出建议。在租赁企业收到通知并回复律师函后,参与了街道办事处与租赁企业及其聘请律师的会谈,就租赁协议争议和征收补偿耐心进行交流,提供法律意见,有效促进了双方的协调沟通。之后,该租赁企业积极配合相关街道办事处工作,顺利进行了搬迁。
江苏律师协会行政法专委会副主任、常州市律师协会行政专委会主任、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小庆律师在常州市律师协会、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支持下,组织在精干律师团队,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优先确保为常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征收提供及时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在征收法律服务中,做到了与征收工作时间同步安排同步跟进,做到了提前介入、全程服务、专业服务,充分发挥了律师职能作用,为常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征收工作加力推力,成效显著,受到了相关单位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