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近来,天宁区出台实施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构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除目前已在实施的法律援助服务外,明确将以下四类项目列入第一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
1.政府法律顾问。即组建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选择具有知识产权、征收、融资等专业特长的8名骨干律师组成,在政府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型合同的合法以及可行性论证,代理政府行政、民事、仲裁等诉讼,为政府做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顾问费用总额为8万元/年,若涉及到具体诉讼以及非诉等案件,按律师收案收费标准一案一价,适当减免。
2.社区(村)法律顾问。即在社区(村)设立律师工作室,由顾问律师每月在社区(村)上门服务2个工作日,为社区(村)各组织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满足居民法律需求,定期对社区(村)工作人员、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顾问律师上门服务补贴标准为100元/天,年终根据服务绩效考核另行给予适当奖励。
3.办理重大投资项目法律事务。即政府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全过程中,聘请律师参与调查、审查评价,提供法律意见。在风险分析和评估的各个环节,多渠道听取律师建议,准确鉴别、评估和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律师参加以政府名义洽谈、签约的重大项目的谈判、招投标,协助政府起草、审查、修改重大合同、项目法律文书。关于该类项目的服务费用标准,原则上民生项目以公益服务为主,经济类项目按律师收案收费标准给与优惠减免。
4.参与重大事件的处理以及群体性纠纷的化解。即聘请律师协助政府处理重大涉法事件和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制定处理、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体性矛盾纠纷。群体性纠纷、重大事件的收费按律师收案收费标准给与优惠减免,或根据处置难度及社会效果给予适当奖励,该经费支出,由涉及街道或部门按个案及法律服务绩效评定后自行结算。在上半年的常州轨道交通一号线文化宫站点征收工作中,区政府在项目的风险评估、征收政策的制定、租赁合同的解约、各类矛盾的化解等环节,充分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为科学决策、依法顺利推进征收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