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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是一位年近六旬的外来务工人员,2010年起在天宁区某饭店负责厨房卫生等杂务。2014年3月,徐某因工作问题遭到店方批评,徐某不服和管理人员发生争吵,一时冲动之下,抱起煤气瓶要和对方同归于尽。店方报警后,110民警到现场对徐某过激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店方怕徐某有更加过激的行为威胁饭店安全,与徐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徐某对店方给出的经济补偿标准很不满意,提出了巨额赔偿要求,并呆在公司宿舍不肯离开,扬言“反正自己不想活了,要报复饭店”。徐某还找来了绳子,表示死也要死在单位里。民警担心发生意外,建议徐某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让法律来裁判补偿数额。徐某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也没有钱请律师。
天宁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案情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公安、劳动部门一起安抚徐某,劝说徐某走法律途径。法援中心指派了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姜建南律师,为徐某免费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律师和民警耐心的劝说,徐某的情绪渐趋稳定,同意劳动仲裁。
由于徐某及家属对劳动法的了解存在偏差,提出的赔偿要求高达15万元左右,大部分都没有法律依据。姜律师耐心向徐某及亲属解释法律规定,共接待徐某及亲属15次,详细回答他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每次接待时,姜律师都做到三个一:提上一张凳,奉上一杯茶,送上一句安慰话,从情、理、法多角度积极与徐某沟通,使徐某感受到温暖和信任。为使案件圆满解决,姜律师还和仲裁人员一起,与饭店方负责人多次沟通,积极为徐某主张权利。
本案经天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3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饭店方一次性补偿徐某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各项损失4.4万元。2014年6月18日,徐某和饭店方负责人到常辉律师所履行调解协议。姜律师帮徐某开好银行卡,由饭店方将4.4万元汇入徐某银行账户。徐某对姜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
法律援助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如春风化雨般化解了受援人内心的戾气。这起有可能导致恶性事件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欢 ,取得了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