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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9日,陈某在常州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钢材物流中心)工作时,不幸被叉车压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无法接受这个残忍的现实,而其女儿更是与父亲感情深厚,又正处于高考备考的特殊时期,得知父亲死讯,情绪几近失控,双方谈判陷入僵局。于是,常州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钢材物流中心)便向区雕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并与双方代表协商此事。首先,对死者家属进行心理抚慰,防止他们发生过激行为,并安排心理咨询师对死者女儿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帮助她能够缓解内心的创伤,正常参加高考。其次,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并以赔偿金额作为突破口,仔细向双方讲解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极力促成当事人达到和解,避免事态激化。最后,通过心理咨询师及时到位的危机干预和工作人员以情感人、以法服人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分两次支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人民币共计150万元,第一次于2014年5月23日签订协议之时付给死者家属10万元;第二次于陈某火化后,再付余款140万元整。至此,一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