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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到了矫正即将结束阶段,放松要求,重新犯罪,在矫正过程中时有发生,对社会和个人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为切实落实好监管办法,再敲敲警钟十分必要。3月13日,天宁区司法局、天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对青龙司法所即将解矫的15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
会上,首先由社区服刑人员代表谈矫正感受。街道分管书记分析了街道社区矫正状况,勉励社区服刑人员好好学习,认真服法;司法所组织学习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相关章节,重温了《江苏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重点讲解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会客、社区服务等义务,并就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进行重申,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坚红出席会议并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监督管理要求。 区司法局分管局长侍育忠会上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提出要求:一是要明确自身的身份,自觉树立服刑意识,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日常管理;二是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三是要树立信心,安心生产生活,努力克服困难和问题,用积极的态度面对今后的人生。 集中教育后,由青龙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
天宁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