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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习作为对社区服刑人员一种管理手段,一方面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了管理,另一方面也净化了社区服刑人员心灵。以往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为体现会员化,求全,求整,重点不突出。
近日,天宁区司法局联合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兰陵街道针对经济类犯罪类型12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教育,教育对象涉及虚开增值税票、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社区服刑人员。
会上,社区服刑人员代表谈吴某谈矫正感受。 吴某以前因虚开增值税票被判有期徒刑10年,去年因改造良好,从监狱假释到兰陵街道进行社区矫正,当时处境相当不好。一没地方住,二没生活来源,在汇报中说:他回来后孤苦一人,生不如死,后来,通过街道、区里协调,帮助解决公租房,办理了低保,自己是个有罪的人,一定要好好改造,报答社会。
街道分管书记分析了街道社区矫正状况,勉励社区服刑人员好好学习,认真服法,有什么困难想法可能共同交流解决。兰陵司法所组织学习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相关章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讲解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社区服务等义务,并就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进行重申,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管理科殷茹科长就办案过程中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例进行了剖析,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不能碰重新犯罪这个高压线。 区司法局分管局长侍育忠会上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提出要求:一是要明确自身的身份,自觉树立服刑意识,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日常管理;二是要自律,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三是要树立信心,安心生产生活,努力克服困难和问题,用积极的态度面对今后的人生。劝诫社区服刑人员“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总是满园春”。
天宁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