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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重大修改后,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法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对消费纠纷举证责任、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做出了全新的规定。
为了大力宣传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天宁工商分局和天宁区消费者保护协会,联合区司法局、卫生局等部门,于“3.15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在红星美凯龙飞龙商场举办了“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商场顾客和部分经营户共同参加了这次活动,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活动现场,天宁区司法局组织律师解答了消费者提出的法律咨询8起。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也在现场设立了接待席位,专门受理消费者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发放了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00余份。
这次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既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也增加了商场经营户依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取得了双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