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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苏财基层〔2012〕30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规范化财政所重点工作的通知》(苏财基层〔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创建实施方案,我局积极组织推进创建工作。对照江苏省“规范化财政所”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经我局初审,天宁区财政局兰陵分局和雕庄分局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现申请申报省级“规范化财政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