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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财政分局、局各科(室、中心)、区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有序开展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评价工作,全面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一步增强预算部门(单位,下同)支出责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2014年度天宁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常天财〔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评价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价范围
纳入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金项目、尊老金、孤儿保障金、“三无老人”基本生活费和易淹易涝地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等7个专项资金项目。
二、评价内容
根据区财政局2014年确定的上述各专项绩效目标有关文件,各专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评价组织及方式
上述各专项资金涉及的预算部门由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自评价。
区财政局收到试点项目自评价报告后3个月内,视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再评价,出具再评价报告。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区财政局负责指导设计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基础数据套表(文本格式参见附件1)等表式,并提出权重设置建议。
2.区财政局组织召开评价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会议,就预算部门自评价工作开展、基础数据填制、自评价报告撰写等业务进行辅导培训。
(二)部门自评价阶段
1.上述各专项资金涉及的预算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自评价工作要求,设立本部门自评价工作小组,制订工作方案,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全面填制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基础数据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
2.各预算部门根据核准的基础数据、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进行分析自评,按照《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自评价报告参考提纲》的格式和要求认真撰写自评价报告,并将自评价报告、基础数据套表及相关资料一同报送区财政局。
(三)结果反馈阶段
区财政局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被评价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算绩效管理强调结果导向,因此做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切实重视这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二)密切配合协作。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外部需要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的积极配合,内部需要各部门相关科室的密切协作。各相关部门、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协作,确保我区201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评价工作按计划完成。
(三)注重工作实效。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应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各有关预算部门要以这次评价工作为契机,深入系统地了解试点项目实施现状及取得的成效,对照工作规划目标和各项管理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分析总结成因,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各专项资金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附件:1.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自评价报告书(文本格式)
2.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自评价基础数据套表编制说明
3.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自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4年6月23日
附件1:/uploadfile/cztn/2014/1231/20141231215921_18873.xls
附件2
2014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自评价基础数据套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本表由纳入2014年度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负责编制。
二、编制内容
本表由项目基本情况表(绩评表-1)、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表(绩评表-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绩评表-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绩评表-4)、项目自评价评分表(绩评表-5)组成。
三、编制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绩评表-1)
1.项目名称:按统一规范的项目名称填报。
2.项目属性:(1)新增项目:指本年新增的,以往年度未曾发生的项目;(2)延续项目:指往年未完成,本年继续进行的跨年度项目。
3.项目类别:(1)国家、省、市确定,区财政配套项目;(2)区政府确定项目;(3)部门(单位)确定项目;(4)其他。
4.项目总预算:年初项目预算安排总额,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和预算部门(单位)计划自筹金额。
5.评价时段:指与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相对应的项目期限。
6.项目概况:简要说明项目的立项依据、资金来源、项目用途和涉及范围,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表(绩评表-2)
1.预算安排:年初专项资金预算金额。
2.实际到位:年度内实际到达专户(账户)的资金数。
3.实际支出:年度内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数,与该表中“资金使用情况实际支出数”合计栏一致。
4.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填报年度内专项资金支出具体内容。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绩评表-3)
完成率:预算部门(单位)应按各专项的性质特点和具体要求,制订相应的评价标准,并结合评价方法分析填报。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绩评表-4)
1.指标说明:说明对应指标值的计算方法。如生均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学生数。
2.基础数据:构成指标说明计算方法中的要素。如生均公用经费指标的基础数据即为公用经费金额、学生数。
3.业绩值:指各指标的本年度实际完成值。
4.目标值:按区财政部门2014年确定的各专项绩效目标对应填列。
5.完成率:业绩值/目标值。
(五)项目自评价评分表(绩评表-5)
1.权重建议:投入与管理目标(35-40分)、产出目标(30-35分)、效果目标(30-35分),其中满意度15分。需根据具体批复指标细化设定具体的权重值。
2.完成率:对应(绩评表-3)、(绩评表-4)中的“完成率”。
3.评分结果:(1)投入与管理类,根据完成率*权重值得出。(2)产出类和效果类。定量指标:完成率为100%-130%的,得权重值的满分;完成率低于100%或超过130%的,每降低或超过一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1%;某项指标未测算的,得权重值的0%;满意度完成率大于等于100%的得权重值的满分,每降低1%的扣权重值的1%。定性指标:按照完成程度,分为五级(A、B、C、D、E),分别得权重分的100%、80%、60%、40%、20%。
附件3
自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三)项目年度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日常监督、验收考核、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情况);
(四)项目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自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一)自评价组织情况;
(二)自评价程序、方法(包括评价基础数据收集、资料来源和依据等佐证材料情况,项目现场勘查核实等情况);
(三)自评价标准和依据。
三、自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分结果;
(二)指标分析:各指标的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目标的原因;
(三)绩效分析: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项目的经济性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看项目支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和超风险控制的情况;项目的效率性主要分析项目支出是否讲求效率,是否以最低的投入实现最佳的产出目标;项目的效益性主要是对分析项目投入产出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预期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年度目标进度对中长期目标的贡献和影响等;项目的可持续性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四、业绩和经验
(一)项目实施所取得的主要业绩;
(二)具体经验或做法。
五、问题和建议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下一步改进举措和工作设想。
六、其他说明